張貼日期: 2022-05-26 12:49:26 點閱:149
一、依據:
(一)經濟部能源局111年度輔導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計畫辦理。
(二)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3月14日師大機電字第1111006615號函辦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指導學生蒐集太陽能相關的資訊,利用太陽能創作各種作品,將太陽能的觀念融入學生的日常生活中。
(二)結合科學教育,讓學生動動腦、動動手,發揮巧思及創意。
(三)推動永續利用資源觀念,讓節約能源觀念化為實際行動,深植學生心中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經濟部能源局、教育部。
(二)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。
(三)承辦單位:臺中市東區進德國民小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