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0-01-15 19:43:02 點閱:327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2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54342號函辦理。
二、108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為109年2月11日(星期二)至2月15日(星期六),並得規劃於109年2月27日前辦理友善校園競賽及動態系列活動。請各校於109年1月13日(星期一)前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系統資料填報區填報108學年度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預定計畫調查表。
三、請各校依據108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,規劃與執行教育宣導活動等有關事宜;另各校推動友善校園週成果報告,請於109年3月2日(星期一)前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系統資料填報區填報執行成果。
四、請各校校長運用朝會、週會等集會場合時機,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友善校園活動之意義,並加強實施學生情感、人權、法治、生命、資訊倫理素養及性別平等教育宣導,強調尊重、關懷、同理、包容、安全、參與等涵義,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,置重點於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」、「防制校園霸凌」、「杜絕復仇式色情」、「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防治及處理」、「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」及「共同響應網路安全日」等議題,以營造友善校園環境;持續於學期中其他校內活動或集會場合,融入前揭宣導重點,發揚友善校園意涵,營造校園正向的學習風氣,維護學生安全的學習生活。
五、本府視導區督學將於友善校園週期間抽訪各校教育宣導活動,檢核各校執行成效。